(1)本品應該由受過訓練的麻醉醫生或加強監護病房醫生來給藥,用藥期間應保持呼吸道暢通,備有人工通氣和供氧設備。不應由外科醫師或診斷性手術醫師給藥。 (2)病人全麻后必須保證完全蘇醒后方能出院。 (3)當對癲癇病人使用本品時,可能有驚厥的危險。 (4)對于心臟、呼吸道、腎或肝臟損害的病人或者循環血容量減少及衰弱的病人,使用本品與其他靜脈麻醉藥一樣應該謹慎。 (5)遇有年老、體弱、心功能不全以及心臟傳導阻滯患者應減量、慢注。 (6)丙泊酚注射液若與其它可能會引起心動過緩的藥物合用時,應考慮靜脈給予抗膽堿能藥物。 (7)脂肪代謝紊亂的病人和必須小心使用含脂肪制劑的其他情況下,應用本品應慎重。 (8)本品使用前需搖晃,使藥物均勻。安瓿打開后不宜貯存再用。本藥只能與5%的葡萄糖注射液或利多卡因混合,不能與其他注射液或輸液混合。稀釋液只能在6小時內使用。 (9)本品不作肌內注射用藥。 (10)一定不能通過微生物濾器來給藥,因本品不含微生物防腐劑,并且支持微生物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