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定輸血的相容性,在血型鑒定的基礎上,通過交叉配血試驗進一步證實受血者和供血者之間不存在血型不合的抗原-抗體反應,以保證受血者的輸血安全。交叉配血的兩側均無凝集反應,為配血相合,可以輸血。
主側出現凝集反應,為配血不合,不能輸血,主側無凝集反應,次側出現凝集反應,為配血基本相合,在緊急情況下才可輸血,但要特別慎重,不可輸得太快、太多,并密切觀察有無輸血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