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詢問病人有否磺胺過敏史,不能耐受磺胺類藥物或其他磺胺衍生物利尿藥的患者,也不能耐受本品。
2.與食物同服可減少胃腸道反應。
3.下列情況應慎用:
(1)因本品可增高血糖及尿糖濃度,故糖尿病患者應慎用;
(2)酸中毒及肝、腎功能不全者慎用。
4.對診斷的干擾:
(1)尿17-羥類固醇測定,因干擾Glenn-Nelson法的吸收,可產生假陽性結果;
(2)尿蛋白測定,由于尿堿化,可造成如溴酚藍試驗等一些假陽性結果;
(3)血氨濃度、血清膽紅素、尿膽素元濃度都可以增高;
(4)血糖濃度、尿糖濃度均可增高,非糖尿病者不受影響;
(5)血漿氯化物的濃度可以增高,血清鉀的濃度可以降低。
5.隨訪檢查:急性青光眼及青光眼急性發作時,每日應測眼壓,慢性期應定期測量眼壓,并定期檢查視力、視野。眼壓控制后應根據青光眼類型、前房角改變及眼壓描記情況,調整用藥劑量及選擇適宜的抗青光眼手術。需延期施行抗青光眼手術的病人,較長期使用本品,除應加服鉀鹽外,在治療前還需有24小時有眼壓、視力、視野、血壓、血象及尿常規等記錄,以便在治療過程中評價療效及發現可能產生的不良反應,根據病情調整藥量。
6.某些不能耐受乙酰唑胺不良反應或久服無效者,可改用其他碳酸酐酶抑制劑,如雙氯非那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