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動脈高壓的新生兒:
(1)初始劑量為每公斤體重1~2mg,10分鐘內靜脈推注。維持劑量為每小時每公斤體重0.2mg。
(2)靜脈滴注,負荷量每公斤體重1mg,動脈血氣穩定后逐漸減量,必要時在維持輸注中可重復初始劑量。
(3)通過頭皮靜脈或回流至上腔靜脈的其他靜脈注射,使鹽酸妥拉唑林注射液最大量到達肺動脈。
(4)腎功能不全和少尿病人應適當降低維持量,<0.9mg/(kg·小時),且減慢輸液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