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化療為主、手術為輔
1、化療:
化療藥物:所用藥物包括氟尿嘧啶(5-FU)、放線菌素D(Act-D)、甲氨蝶呤(MTX)及其解救藥亞葉酸鈣(CF)、環磷酰胺(CTX)、長春新堿(VCR)、依托泊苷(VP-16)、順鉑(DDP)等。
用藥原則:Ⅰ期通常用單藥治療; Ⅱ~Ⅲ期宜用聯合化療; Ⅳ期或耐藥病例則用EMA-CO方案,完全緩解率高,副反應小。表36-4 列舉了幾種化療方案。
副反應:以骨髓抑制為主,其次為消化道反應,肝功能損害也常見、嚴重者可致死,治療過程中應注意防治。脫發常見,停藥后可逐漸恢復。
停藥指征:化療需持續到癥狀、體征消失,HCG每周測定一次,連續3次在正常范圍,再鞏固2-3個療程,隨訪5年無復發者為治愈。
2、手術
病變局限于子宮、化療無效者可切除子宮,手術范圍主張行次廣泛子宮切除及卵巢動靜脈高位結扎術,主要切除宮旁靜脈叢,年輕未育者盡可能不切子宮,以保留生育功能,必須切除子宮時,仍應保留卵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