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發現
艾滋病最早是于20世紀80年代初期在美國被識別,并受到當時里根保守政府的忽視。但在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以及有識的醫生與科學家的持續工作下,累積了信服性的流行病學數據,顯示艾滋病有一定的傳染性致因(etiology),同時,因藥癮者共用針具以及輸血而感染的病例逐漸增多,許多科學家開始調查此傳染性病原。
病毒命名
在巴黎巴斯德研究所專門研究逆轉錄病毒與癌癥關系的法國病毒學家呂克·蒙塔尼(Luc Montagnier)及其研究組于1983年首次從一位罹患晚期卡波西氏肉瘤的年輕戀艾滋病人的血液及淋巴結樣品中,分離到一種的新的逆轉錄病毒;他們發現這種病毒不同于人類T4淋巴細胞白血病病毒(Human T cell Leukemia Virus, HTLV),而是一種慢病毒(Lentivirus),他們將之命名為“免疫缺陷相關病毒”(Immune Deficiency-Associated Virus, IDAV)。
大西洋另一邊,蒙塔尼埃當時的合作者,美國國家癌癥研究所的美國生物醫學科學家羅伯特·加羅(Robert Gallo)及屬下也從一些細胞株系中分離到新病毒,并將之命名為“IIIB/H9型人類T4淋巴細胞白血病病毒”(Human T cell Leukemia Virus-IIIB/H9, HTLV-IIIB/H9);加羅小組首次于1984年在《科學》期刊發表論文,論證了這種新病毒與艾滋病的病原關系。
1986年,該病毒的名稱被統一為“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以更好地反映病毒導致免疫缺陷而不是導致癌癥的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