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用法、劑量和療程因病而異,一般采用下述幾種方法(或遵醫囑)。
1.全身給藥:
(1) 皮下注射:重組人白介素-2([sup]125[/sup]Ala)60-100萬IU/m[sup]2[/sup],皮下注射3次/周,6周為一療程。
(2) 靜脈注射:40~80萬IU/m[sup]2[/sup]加生理鹽水500ml,滴注時間不少于4小時,每周3次,6周為一療程。
(3) 介入動脈灌注50~100萬IU/次,2~4周一次,2~4次為一療程。
2.區域與局部用藥:
(1)胸腔注入:用于癌性胸腔積液,重組人白介素-2([sup]125[/sup]Ala)100~200萬IU/m[sup]2[/sup]次,盡量抽去腔內積液后注入,1~2次/周,2~4周(或積液消失)為一療程。
(2)腫瘤病灶局部給藥:根據瘤體大小決定用藥劑量,每次用量不少于10萬IU,隔日一次,4~6次為一療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