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病年齡多為6個月至4歲,亦可〈6個月或〉4歲。
2.驚厥發生于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早期,體溫升高至>=39℃時。
3.驚厥持續約10秒鐘至數分鐘,很少超過10分鐘,少數會持續30分鐘。多發作1次,兩次情況較少。
4.驚厥為全身性對稱發作(幼嬰兒可不對稱),發作時意識喪失,過后意識恢復快,無中樞神經系統異常。
5.腦電圖于驚厥2周后恢復正常。
6.預后良好。
7.既往有高熱驚厥史,如條件不完全符合前述6條依據,而又能排除引起驚厥的其他疾病,可診斷為復雜性高熱驚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