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況通常適合進行同種異體骨植手術:
大段骨缺損:例如嚴重創傷、復雜骨折、骨腫瘤切除后造成的較大骨缺損,自身骨無法滿足修復需求時。
骨不連:經過多次治療仍無法愈合的骨折,且伴有骨量缺失。
脊柱融合手術:用于脊柱側彎矯正、脊柱不穩定等需要增加融合效果的情況。
關節置換中的骨缺損修復:如髖關節或膝關節置換手術中,髖臼或股骨側存在較大骨缺損。
骨感染后的骨重建:在徹底控制感染后,對因感染導致的骨破壞進行修復。
先天性骨畸形或發育不良:如先天性脛骨假關節等。
翻修手術:如人工關節置換術后的翻修,存在骨量不足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