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關于組織申報2024年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和市委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扎實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走深走實和科教興市人才強市行動,進一步加大戰略科學家、科技領軍人才和一流創新團隊引育力度,為發展新質生產力提供智力支撐,按照《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津科引智〔2023〕78號,見附件)有關規定,市科技局將于近期組織開展2024年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的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定位
頂尖科學家工作室(以下簡稱工作室)是指新近全職引進頂尖科學家來津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市級及以上重大科技項目為主要任務,依照規范程序認定的創新平臺。
頂尖科學家主要是指在國際國內科技創新領域具有相當知名度和廣泛影響力的一流科學家,主要包括諾貝爾獎獲得者、國內外院士、國際國內權威學術機構成員及重要科技獎項獲得者,以及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國內外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科學家。
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是市科技局設立的科技計劃項目,主要支持頂尖科學家和工作室組建創新團隊、開展學術交流、組織協同創新等方面工作。
二、申報條件
1.項目申報單位須為天津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機構(其中高等學校可以為學院或部室),并具備以下條件:
(1)已認定為市級及以上重大創新平臺,主要包括市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
(2)承擔市級及以上重大科技項目;
(3)2024年1月1日以來與相關領域的頂尖科學家簽訂不少于3年的全職引進意向協議或合同;
(4)制定工作室建設方案,明確建設目標、重點任務、支持措施、管理機制、保障條件等內容;
(5)具備支持頂尖科學家來津工作所需的必要工作與生活保障條件。
2.項目負責人應是已正式到崗的頂尖科學家或項目申報單位的正式職工,熟悉了解工作室的建設管理等相關工作并起到統籌領導作用。
三、申報流程
(一)單位注冊
在天津市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各類機構需通過市科技局網站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說明進行單位注冊,并上傳相關材料。通過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注冊地所在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局級主管單位”)審核后,單位職工即可作為申報人進行注冊并申報項目。如已成功申報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的單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
(二)申報人注冊
申報人可通過市科技局網站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說明進行注冊,并在系統中選擇所屬單位選項;申報人注冊成功后可使用用戶名和密碼登錄系統填寫申報書(已經注冊的申報人無需再次注冊)。如果在系統中沒有找到所屬單位,則說明單位尚未注冊或尚未通過審核,申報人可聯系所屬單位盡快進行注冊。
(三)在線申報
項目通過“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https://xmgl.kxjs.tj.gov.cn)在線申報。申報人填寫項目申報書,并按要求提交頂尖科學家基本情況表、工作室建設方案、承諾書等附件材料。申報人登錄系統創建項目申報書后,項目名稱填寫“基于XX創新平臺的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在計劃類別欄中選擇“創新基地(平臺)與人才”,在項目類別中選擇“科技創新人才培養”,在重點領域中選擇“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然后在線填寫申報書,并在線提交至申報單位;申報單位需要使用單位賬號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局級主管單位;局級主管單位需使用部門賬號對項目進行審核,并在線提交至市科技局。
1.申報時間
項目申報時間為2024年7月15日9:00至8月15日17:00,在此時間內,項目需完成“申報書提交”和“單位審查通過”。
2.局級主管單位審查
8月19日17:00前完成。在此時間內,項目需完成“局級主管單位審查通過”。建議各申報人及申報單位及時與局級主管單位做好溝通。
3.市科技局審查
9月2日17:00前完成。在此時間內,如果項目被審查駁回,修改后需再次經申報單位和局級主管單位兩級審核。如果項目通過市科技局審查,項目狀態欄應顯示為“市科技局審查通過”。該階段,每個申報項目僅有1次修改機會,且應在駁回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進行審查。如逾期或超過修改次數,則不再審查受理。對于審查認定不符合申報要求的項目,市科技局將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許修改。
(四)評審及立項
對于通過審查的申報項目,市科技局將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審。待完成專家評審、市科技局局長辦公會審議和公示等立項程序后,市科技局將通知立項項目單位簽訂《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任務合同書》并報送紙質申報材料存檔。
四、申報要求
(一)起止時間
項目起止時間統一填寫為2025年1月—2028年1月。
(二)項目經費
項目經費每年50萬元、最高不超過150萬元,按照《天津市頂尖科學家工作室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津科引智〔2023〕78號)和《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經費管理辦法》(津財教〔2022〕57號)相關規定撥付、管理和使用。
(三)限項查重要求
為加強天津市財政資金配置的合理性,確保項目的執行效率和實際效益,項目負責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計劃項目數不得超過2項,即截至項目申報截止時間(2024年8月15日),已承擔有2項及以上未結題的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的負責人,不再予以支持。
(四)不予受理的項目
1.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
2.作為項目負責人,同時申請2項及以上本專項項目;
3.已經獲得頂尖科學家工作室項目的依托單位原則上今年不再支持;
4.承擔國家或市科技計劃項目,經審計,在財政資金使用上有違規行為的負責人或單位申請的項目;
5.根據《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科學技術部令第19號)等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被列入失信行為記錄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員或單位,作為項目負責人或第一承擔單位申請的項目。
(五)其他要求
1.項目可獨立申報或聯合申報,項目第一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須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把關,并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項目一經立項,成果、技術、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標無正當理由不予修改調整。
2.項目申報單位、項目組全體成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及我市科研誠信建設有關要求,無在懲戒執行期內的科研失信行為記錄和相關社會領域信用黑名單記錄,須簽署誠信承諾書,相關模板可登錄“天津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下載。
3.申報單位必須自主申請,不得購買、委托代寫項目申報書或是提供虛假材料。市科技局嚴格按照有關程序立項,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假借我局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的,請立即向我局舉報。
五、聯系方式
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日17:00前(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除外)開通申報咨詢電話,詳見下表。

天津市科學技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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