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磺-淀粉比色法: ① 血清和肝素抗凝血漿結果一致,而EDTA-Na2、草酸鹽、枸櫞酸鹽、氟化鈉可抑制AMS活性,使結果偏低。 ② 酶活性顯著升高,即測定管吸光度小于空白管吸光度一半時,因底物相對不足,應將標本加大稀釋倍數,或減少標本加入量,測定結果乘以稀釋倍數。 ③ 唾液中AMS活性很高,應防止進入。 ④ 淀粉基質液如出現混濁或絮狀物,提示變質或受污染,應重新配制。 ⑤ 碘液的濃度可影響測定結果,一般碘應用液超過1個月應重新配制。 (2) 對-硝基苯麥芽七糖法: ① △A/min>0.15時,應將標本用生理鹽水稀釋10倍重測,測定結果乘以稀釋倍數。 ② 試劑盒、組分及方法不盡相同,應以說明書操作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