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病毒性腦炎臨床路徑標準住院流程
(一)適用對象。
第一診斷為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二)診斷依據。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急性或亞急性起病,病前1–3周有/無病毒感染史。
2.主要表現為發熱、頭痛、癲癇發作、精神改變、意識障礙和/或神經系統定位體征等腦實質受損征象。
3.腦電圖(EEG)顯示局灶性或彌散性異常。
4.頭顱CT/MRI檢查可顯示腦水腫、局灶性或彌漫性病變。
5.腰穿檢查腦脊液壓力正常或升高,白細胞和蛋白質正常或輕度增高,糖和氯化物正常;無細菌、結核菌和真菌感染依據。
(三)治療方案的選擇。
根據《臨床診療指南-神經病學分冊》(中華醫學會編著,人民衛生出版社)。
1.抗病毒治療;
2.糖皮質激素治療;
3.抗生素治療;
4.對癥支持治療。
(四)標準住院日。
重癥或并發癥嚴重者6–8周,輕癥3–4周。
(五)進入臨床路徑標準。
1.第一診斷必須符合ICD-10:A86/G05.1病毒性腦炎疾病編碼。
2.具有其他疾病診斷,但住院期間不需要特殊處理也不影響第一診斷臨床路徑流程。
3.就診時或治療過程中出現昏迷者進入重癥病毒性腦炎路徑,否則進入輕癥病毒性腦炎路徑。
(六)住院期間檢查項目。
1.必需的檢查項目:
(1)血常規、尿常規、大便常規;
(2)肝腎功能、電解質、血糖、血沉、血氣分析、感染性疾病篩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
(3)心電圖和X線胸片,并根據病情復查;
(4)腦電圖;
(5)頭顱CT/MRI;
(6)腦脊液病原學檢查。
2.根據患者病情可選擇的檢查項目:
(1)腫瘤全項及相關免疫學檢查;
(2)并發其他感染患者行分泌物或排泄物細菌/真菌培養及藥敏試驗;
(3)診斷有疑問者檢測血液和尿液毒物。
(七)選擇用藥。
1.抗病毒藥物:阿昔洛韋或更昔洛韋或利巴韋林等。
2.滲透性脫水利尿藥物:甘露醇、甘油果糖和速尿等。
3.抗癲癇藥物:依據癲癇發作類型選用。
4.糖皮質激素:地塞米松或甲基強的松龍等。
5.抗菌藥物:經驗性用藥或根據病原學結果合理用藥。
6.對癥治療和防止并發癥相關藥物。
(八)出院標準。
1.病情平穩,神經功能缺損表現有所好轉或基本恢復。
2.并發癥得到有效控制。
(九)變異及原因分析。
患者出現呼吸肌麻痹,需機械通氣治療;頻繁癲癇持續發作;嚴重感染等并發癥須進入ICU治療。
二、病毒性腦炎臨床路徑表單(輕癥患者)
適用對象:第一診斷為病毒性腦炎(ICD-10:A86/G05.1)
患者姓名: 性別: 年齡: 門診號: 住院號: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標準住院日:3–4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