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糖皮質激素:嚴重膿毒癥和膿毒癥患者往往存在腎上腺皮質功能不全,因此對于經液體復蘇后仍需給予升壓藥物維持血壓的患者,可以考慮給予小劑量的糖皮質激素治療,通常選擇氫化可的松,每日劑量在200-300mg范圍。
2、機械通氣輔助通氣:對嚴重膿毒癥患者在出現急性肺損傷/急性呼吸窘迫綜合征(ALI/ARDS)時,應及時進行機械通氣治療以緩解組織缺氧狀態,并且建議選擇低平臺壓、小潮氣量通氣、允許性高碳酸血癥的保護性肺通氣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