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一次能分取的樣品數量為 2.5 kg, 如果原始樣品量大,超過 2.5 kg 如何劃分? 以 4 kg 為例,要將其先分兩份。 以漏斗容量 2.5 kg 計算,按照前述程序將其中一份混分后留取其中樣品 1.0 kg, 其余一份也按此程序每份留取 1.0 kg 后,將兩份計 2.0 kg 再按上述程序混合才能分取玉米種子樣品的最小送檢重量。這樣計算,如果樣品重量超過漏斗重量,要混分相當于三個樣品才能分取一個有代表性的樣品。如果是 7.5 kg樣品要混分 4 次且每次留取樣品要少于 0.8 kg, 否則最后一次混合樣品時漏斗放不下,達不到樣品分取有代表性的要求。樣品重量越多分取次數越多,工作量越大,且容易在分取的過程中將樣品記混。
3改進加裝分樣器支架
3.1材料
角鋼 2.5 cm × 2.5 cm 規格若干,直徑 2.3 cm 鋼管175 cm,寬 5 cm 長 11 cm ‘帶’型鋼兩條 , 大頭直徑 875px、小頭直徑 10 cm 圓錐形白鐵皮漏斗一個,長 40 m、寬 10 cm 白布筒兩個, 容積 10 kg、高度不超 40 cm 的塑料桶 3 個 , 長 40 cm × 10 cm × 2.0 cm 木板三四塊,"帶"型鋼焊制直徑 27 cm 圓一個,直徑 2.8 cm、長10 cm 鐵管一塊。
3.2制作
用角鋼焊制 39 cm × 39 cm × 43 cm 鐵架一個,將230 cm 鐵管焊在其右上角,用 11 cm "帶"型鋼將直徑2.8 cm、長 10 cm 鐵管與帶鋼圓呈 45°焊好后套在支架鐵管約 130 cm 處 ( 其高度可根據分樣人和分樣器高度而定),并使其左右可移動.在鐵架鋪木板時中間留 250px 空隙。將兩條布筒用繩子連接在分樣器出口處,要求不松不緊,可隨時拿下、套上。
3.3分樣過程
將分樣器放在支架上, 下面放入塑料桶 A 中,并將其中一個布筒完全套在分樣器左右兩個出口順延至" A" 中;將帶鋼圓調到分樣器漏斗正上方并把錐形白鐵皮漏斗放在上面; 將所有樣品倒在塑料桶 B 中,一般 10 kg 左右;關上分樣器活門,將 B 桶中樣品倒入外置錐形漏斗中, 使樣品經出口后自然流入分樣器漏斗并打開活門使樣品從分樣器出口(此時分樣器的出口由于布筒作用已經合二為一了)流入 A 桶中;將 A桶拿出放入 B 桶 , 再將 A 桶按上述流程重復混分數次;樣品充分混合后,將原來套在分樣器左右兩個出口的布筒只套在左側出口順延在原來位置, 而將另一布筒套在右側出口, 順延至同時放在支架右側的塑料 C桶中;將 B 盛樣桶中的樣品再次倒入漏斗內,樣品由于布筒作用分別流入 A、C 桶,A 桶不動,將 C 桶移開換成 B 桶, 再將 C 桶中樣品倒入分樣器中分取,B、C桶交替直至分取要求的樣品的最低重量。
4.1減少工作時間、誤差
正常分法是每次混合樣品過程中流入兩個盛樣器,而此方法由于布筒作用又將樣品在流淌過程中在塑料桶內再次混合, 大于正常一次混合的效果。 一個工作人員半個工作日可以分取 10 個 10 kg 的樣品,同時可以完成登記、測水等發芽前的準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