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已經獲得批準文號的藥品,送檢者應攜帶: ① 單位介紹信,藥品生產企業送檢需提供所送藥品的生產批件,藥品經營單位需提供藥品經營資質 ② 蓋單位公章和騎縫章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應為國家或衛生部已經批準的現行有效的質量標準,不 能將處方或制法隱去。 ③ 所送批號樣品的自檢報告 ④ 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⑤ 檢驗中所需對照品
2.未獲得批準文號的藥品,我所可提供技術協作報告,送檢者應攜帶: ① 單位介紹信 ② 相關技術資料 ③ 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④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1. 藥品注冊檢驗: (1)由北京市藥監局抽樣的品種(即申報臨床和生產及部分補充申請事項的品種),申報單位需攜帶: ① 北京市藥監局的藥品注冊檢驗通知單 ② 北京市藥監局的受理通知單 ③ 申報品種的藥學資料原件,注射劑還需提供使用說明書資料 ④ 北京市藥監局抽取并封好的每個批號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⑤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2)由申報單位直接送樣的品種(臨床用樣品的復核檢驗、補充資料的復核檢驗、中藥保護品種標準提 高的復核檢驗、委托加工樣品的復核檢驗和補充申請中的增加規格品種)及醫療機構制劑品種(非法定醫 療機構制劑、與法定標準有不符項目的申請和醫療機構制劑的補充申請)的復核檢驗,申報單位需攜帶: ① 北京市藥監局的受理通知單 ② 申報品種的質量標準等資料原件,注射劑還需提供使用說明書資料 ③ 每個批號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除醫院制劑每個規格送1批樣品外,一般每個規格送三批樣品) ④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3)如樣品有特殊貯存要求,請在辦理收檢時告知工作人員,并在委托書中注明。
2. 包材注冊檢驗: 首次申報或申請再注冊的藥包材,申報單位需攜帶: ① 北京市藥監局的受理通知單 ② 申報品種的質量標準及起草說明,廠檢報告書、生產工藝等相關材料。 ③ 每個批號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④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
3.保健食品復核檢驗: ① 北京市藥監局保健食品檢驗通知書 ② 市藥監局抽取并封好的檢驗用量三倍的樣品 ③ 蓋企業紅章,騎縫章的企業的質量標準 ④ 列出企業標準所引用的國標中的具體哪一個檢驗方法 ⑤ 樣品試驗時三批樣品的功效成分和衛生學部分的檢測報告 ⑥ 檢驗過程中所需對照品